中国A股上市公司遵循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合规专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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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8日
重要说明:
- 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是沿袭COSO内部控制框架1992年版而编制,又引用了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2004年版的内容。
- 该规范不是一部法律,从而不可能含有针对企业“违规”的惩处措施。作为一项针对“内部控制”而非“针对公司”的指引文档,无论从内容还是效力,都与美国的萨班斯-奥克斯利法案没有可比性,更不是所谓的“中国的萨班斯法案”。
- 尽管如此,该规范出台的意义在于,将COSO内部控制框架(1992)的主要内容,和一部分的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(2004)的内容,翻译为中文,便于外部审计师、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实施内部控制的人员,在实际操作中,有一项中文索引可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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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] , [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] ,
[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008年发布部分] , [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009年更新部分]
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( 以下简称“基本规范” )于2008年6月28日经财政部、证监会、审计署、银监会、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。该基本规范的出台,旨在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,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出台的背景
1999年,修订后的《会计法》第1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,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——基本规范》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,审计署、国资委、证监会、银监会、保监会以及上海、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加强内部控制提出明确要求。然而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环境的变化,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,会计控制必须向风险控制发展;同时,各部门之间的内部控制要求也有待于进一步协调,以便为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价提供统一标准。针对这些问题,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7月15日发起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,研究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问题。2007年3月2日,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公布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——基本规范》和17项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。2008年6月28日,基本规范正式发布。

基本规范的监管和实施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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